关于新疆大学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的公告
经2022年2月24-25日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工作会议论证批准,同意“科研平台”新疆历史文化旅游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项目,通过设立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开放课题,吸引优秀的学者围绕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问题、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一些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形成政策性的建议,能够为新疆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助推“旅游兴疆”战略。
在广泛征求学术共同体、院学术委员会及自治区和学校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现发布2022年课题指南并启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共计10个开放课题。
2022年选题应围绕《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三个研究方向一个数据平台(即新疆历史文化挖掘与再现研究、新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新疆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以及新疆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资助具有较高研究难度和深度的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开放课题。所资助的课题应围绕新疆旅游业发展的基础问题、重要问题、关键性问题开展研究,在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咨询要报等,直接服务于新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科学管理。课题成果应为新疆文旅主管部门、旅游协会、旅游企业等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具体题目自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的资助方向和范围,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新疆大学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科研课题:(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申请重点课题的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青年课题优先资助新疆大学新入职博士。(4)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含课题负责人)。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历年开放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4.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开放课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开放课题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开放课题项目申请;在研开放课题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开放课题项目申请。(2)在研开放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开放课题项目。(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开放课题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开放课题项目。
5.投标者要紧紧围绕课题展开相关研究,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Xinjiang'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urism,Xinjiang University)。每类项目的成果要求见成果要求。
三、申报书
1.课题申报人参照自治区社科项目申报书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5000字。
3.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根据新疆大学年度预算下达额度,重点课题3项,每项25万元,一般课题2项,每项5万元,青年博士课题(优先资助新入职博士)5项,每项3万元。
五、研究期限
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中期评估报告;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验收报告。
六、成果要求
1.重点课题
每项出版专著1部(或由开放课题专家组认定的同等科研成果),发表新疆大学认定四区或以上论文4篇(其中二区论文1篇,三区论文1篇,四区论文2篇,若发表一区论文1篇,可折算为2篇三区论文;发表二区论文1篇,可折算为2篇四区论文),提交研究报告1篇,提交咨询要报1篇。
2.一般课题
每项发表新疆大学认定四区及以上论文3篇(含1篇三区或以上论文),提交研究报告1篇,提交咨询要报1篇。
3.青年课题
每项发表新疆大学认定四区或以上论文2篇,提交研究报告1篇,提交咨询要报1篇。
七、具体工作安排
1.课题申报书须经课题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并于2022年4月30日17点前审核提交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
2.重点实验室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中标课题建议名单。
3.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课题正式立项。
4.课题获批准立项后,依托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的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信息(即系统生成的申报书版本号)应与提交的电子申报书严格保持一致,签订立项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
新疆大学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15509911002
电子邮箱:290634743@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胜利路666号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
新疆历史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
2022年4月13日